DB34/ 4809-2024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DB34/ 4809-2024 标准名称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 2024-04-07 实施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执行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60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
起草人 赵旭辉、董昊、程龙、王含月、张付海、李启勇、张波、陈文苑、刘阳、王倩、魏桢、吴明胤、刘丽
起草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中心)、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制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制鞋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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