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4808-2024 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DB34/ 4808-2024 标准名称 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 2024-04-07 实施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执行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60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
起草人 李兵兵、高连芬、江繁、崔育宝、许峰、刘桂建、王鑫、何永杰、费奕
起草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经营者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从事油罐车、化学品运输车等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的经营者。汽车维修经营者排放恶臭污染物不适用本文件,按照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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