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 110-11-2013 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JTS 110-11-2013 标准名称 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13-02-01 实施日期 2013-04-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祝世华、刘怀汉、王毅、王春平、王晓红、司政、李伟、杨学群、杨鸿钧、余学峰、余新明、张健、张立国、张啸镝、陈怀忠、范少杰、胡义龙
起草单位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局、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为统一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高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编 制质量,促进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人根据本标准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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