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203-2013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CJJ 203-2013 | 标准名称 |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3-10-11 | 实施日期 | 2014-04-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刘荣、牛小化、张立申、徐金锋、董乐意、张玉成、石英、王孝国、李孝萍、李继辉、贾蕴兰、王志杰、刘国庆、张瑞娟、刘诚、孙玉庆、简进、于黎明、金明义、韩晓东 | ||
起草单位 | 北市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热力工程设计公司、唐山市热力总公司、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减少供热系统突发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供热,使城镇供热系统抢修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200°C;供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 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350°C的城镇供热系统的抢修,包括热源(锅炉房)、供热管网、热力站、楼内及户内供热系统。 抢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坚持“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与上级单位、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抢修时机。在明确故障或事故信息后,抢修机构应按应急预案并结合现场情况组织抢修工作。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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