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6/ 2187-2025
中文名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ndustrial furnace and kiln (on trial)
发布日期:2025-12-09
实施日期:2026-07-01
提出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批准发布部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未有行业标准的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国家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工业炉窑已作规定的,按相应标准执行。
标准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