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44851.16-2025
中文名称:道路车辆 液化天然气(LNG)燃气系统部件 第16部分:汽化器
英文名称:Road vehicles—Liquefied natural gas (LNG) fuel system components—Part 16: Heat exchanger-vaporizer
发布日期:2025-08-29
实施日期:2026-03-01
提出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人
安东、黄兴、莫宗华、林鹏慧、李洪广、徐海燕、何程然、李冲、刘军、戴俊楠、李浪、高石、黄林、郭文军、夏国强、刘洋、陈万应、唐昆鹏、杨林、冯璐
起草单位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方(韶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兰天达汽车清洁燃料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凯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道路车辆液化天然气(LNG)燃料系统的汽化器的技术要求,并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GB/T 3730.1中定义的车辆类型。
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内容:a)气瓶;b)固定式燃气发动机;c)容器固定机件;d)电子燃料控制系统;e)加注口。
本文件未覆盖到的部件参照执行,并进行相应的功能测试。
除非另有规定,本文件中提及的压力均视为表压。
本文件中用作燃料的天然气的工作压力为1.6 MPa。通过适当的因数(比例)调整压力,以适应其他工作压力。例如,工作压力为2 MPa的系统要求压力乘以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