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色漆和清漆“可溶性”汞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可溶性”汞含量约在0.005%~0.05%(m/m)范围内的色漆。包含色漆液体部分检验的这部分方法仅适用于水可稀释的色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液体或粉末状色漆和有关产品中“可溶性”金属含量的试验溶液所需酸萃取物的制备方法。 酸萃取物是以c(HCl)=0.07mol/L盐酸为萃取液制备的,其酸度接近于胃酸。 本标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铬总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可溶性”铬含量约在0.05%~5%(m/m)范围内的色漆。
本标准规定了具有带盘的12.7mm宽磁带的性能,使这种磁带在信息处理系统之间具有磁和机械的互换性。 本标准只适用于以NRZ1制记录32和356ftpmm,以调相制记录126ftpmm的数字记录
本标准规定了互换用未记录计测磁带的材料、卷绕方法和尺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信息处理、互换用未记录磁带。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色漆和清漆中“可溶性”锑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两种方法适用于“可溶性”锑含量约为0.05%~5%(m/m)的色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色漆和清漆“可溶性”六价铬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可溶性”六价铬含量约在0.05%~5%(m/m)范围内的色漆。
本标准规定了互换计测磁带用8mm中心孔通用带盘的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互换计测磁带用8mm中心孔通用带盘。
本标准为使不同系统用户进行计测磁带的信息交换,规定了计测磁带与记录器/重放器的记录特性和方式。本标准适用于信息处理互换用各种计测磁带(包括遥测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互换计测磁带用的76mm中心孔通用带盘和盘芯的尺寸。 本标准适用于76mm中心孔通用带盘和盘芯。
本标准规定了磁带记录器/重放器对互换计测磁带用的76mm中心孔的金属盘片和玻璃盘片精密带盘的配合和外形尺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信息处理、互换计测磁带用精密带盘。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覆盖层中的电沉积层、自催化镀层、喷涂层的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测定,也适用于铝上阳极氧化膜的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测定,测定时试验力均低于10N。 要得到满意的结果,覆盖层必须具有足够
本标准规定了用恩氏粘度计测定粘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石油产品的恩氏粘度。 液体受外力作用移动时,在液体分子间发生的阻力称为粘度。
本标准规定了用目视比较法测定两种同类着色颜料的相对着色力和冲淡色的通用试验方法。 当本通用方法不适用于某特定产品时,应规定一个专用方法测定颜料的冲淡色和相对着色力。
本标准规定了用航空燃料的密度和苯胺点计算其净热值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汽油和各种型号的喷气燃料。
本标准规定了用开口杯测定闪点和燃点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润滑油和深色石油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比较同类白色颜料对比率(遮盖力)的通用试验方法。 当本通用方法不适用于某特定产品时,应规定一个专用方法来进行对比率的比较。
本标准规定了以火焰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色漆和清漆中“可溶性”钡的含量。 本方法适用于“可溶性”钡含量约为0.05%~5%(m/m)的色漆。
本标准适用于含五氯酚工业废水以及被五氯酚污染的水体中五氯酚的测定。其测定浓度范围为0.010.5mgL:挥发酚类化合物(以苯酚计)低于150mg/L对测定无干扰。最低检出浓度为.01mg/L。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空气质量中的一氧化碳。 测定范围为0~62.5mg/m<上标3>,最低检出浓度为0.3mg/m<上标3>。
本标准规定了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的测量条件、测量仪器、测量方法和测量数据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机场周围由于飞机起飞、降落或低空飞越时所产生的噪声。
本标准规定了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的环境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食品包装袋的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纸、塑料薄膜或铝箔经粘合剂(聚氨酯和改性聚丙烯)复合而成的食品包装袋。包括蒸煮袋和普通复合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硬质泡沫塑料拉伸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能承受试样夹具压力的泡沫塑料,若试样不能承受夹具压力,则按第7章规定的方法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三级三场编组站改编能力及其单项作业时间标准的计算、查定方法、取值范围及其有关的名词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铁路三级二场编组站改编能力的查定与计算,同时也可供地方铁路、工业或港口
本标准规定了个人和环境监测用热释光辐射剂量测量系统、探测器及读出器的分类与符号、性能标准和相应的检验规则,但不包括信息存取及数据处理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