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标准全文下载,最齐全、最完整、最高质量的标准分享、下载网站,包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外标准等。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硫酸二甲酯所引起的急性中毒。非职业性活动中接触硫酸二甲酯所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诊断,也可对照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性氟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砷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因长期接触砷化物而引起的职业性慢性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慢性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但不适用于砷化氢中毒。

本标准推荐了用于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的放射防护检测项目、频率、方法及评价的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γ射线和能量小于或等于10MeV的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所致肺沉着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仅适用于职业接触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粉尘所致肺沉着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肿瘤的判断依据以及病因概率计算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照射后发生的肿瘤的病因学判断。本标准不适用白愿接受医疗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的病因判断。

本标准规定了粒籽源永久性植入人体治疗的放射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粒籽源永久性植入治疗的实践。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肿瘤的诊断与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性肿瘤(不包括职业性放射性因素所致肿瘤)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氯乙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正己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正己烷所致慢性中毒的诊断和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钡化合物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钡化合物所致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甲醇后出现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长期从事刮研作业而致的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的诊断及处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硬金属肺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硬金属粉尘所致肺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溴丙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因接触1-溴丙烷所致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的诊断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接触激光引起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的诊断与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传染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职业性传染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尿中二氯甲烷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二氯甲烷人员尿中二氯甲烷浓度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疑似职业病的界定原则、界定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的界定。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及含苯有机溶剂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二硫化碳所致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高原病的诊断准则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在高原低氧环境下从事职业活动所致的高原病的诊断与处理。非职业性高原病的诊断与处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酚中毒的诊断准则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酚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酚中毒的诊断及处理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准则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及含苯化学物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氰化物中毒的诊断准则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无机氰化物引起急性中毒的诊断与处理。非职业性无机氰化物中毒的诊断与处理也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本适用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本部分适用于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及存在或产生化学有害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化学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本部分适用于存在或产生物理因素的各类工作场所。适用于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条件、劳动者接触物理因素的程度、生产装置泄露、防护措施效果的监测、评价、管理,工业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和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周期。本标准适用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