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手机保护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塑料、橡胶及金属为主要材料、辅以其他材料生产的手机保护套,其他小型电子产品保护套亦可参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机构持续改进过程的术语和定义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认证机构、认证服务活动的持续改进。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服务顾客满意度测评的术语和定义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认证机构对认证服务产品进行综合顾客满意度的测评。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服务过程中不合格认证服务处理过程的术语和定义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认证服务的不合格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服务质量评价要求的术语和定义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认证服务的质量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证后管理服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认证的证后管理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文件交付服务规范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认证文件的交付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审核人员差旅费用管理规范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审核人员差旅费用报销的管理。适用于认证机构在接受组织申请认证期间安排认证审核人员交通和食宿,规范认证审核人员相关行为规范,供组织和

本标准规定了审核员服务行为规范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审核过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认证服务的审核员,包括审核组内的审核员、实习审核员和技术专家。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申请受理过程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的认证申请受理过程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协议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协议管理,不包括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以外的其它业务的协议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突发应急事件管理的要求。本标准旨在帮助认证人员规范自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行为,维护认证人员合法权益,有效降低组织的潜在职业健康风险。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的临床路径信息系统功能性约束。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临床路径信息系统建设,本标准包括中医临床路径信息系统的功能要求及关联系统接口要求等。本标准仅提出对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医院移动医疗系统的术语与定义、管理涵盖范围、信息系统建设原则、业务功能、安全方案以及接口管理,但不包含互联网医院相关内容。可供各地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在开展中医移动医疗系统建设的方案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治未病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分类和详细功能,包括中医健康管理、中医体质测评管理、中医四诊信息管理、中医未病管理、效果评估与满意度管理、移动应用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医疗、保

本标准规定了针灸科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针灸科电子病历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数据分析、数据挖掘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骨伤科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中医骨伤科电子病历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数据分析、数据挖掘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标准规定了推拿科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标准适用推拿科电子病历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数据分析、数据挖掘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中医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的采集、存储、共享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标准提出了中医电子病历系统的建设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中医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的基本功能、整体架构和建设标准,对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提供指导。中医电子病历书写满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颁布的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脉象诊断名称和分类与代码。本标准适用于中医医疗、科研、教学、中医电子病历及国内外学术交流等领域。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舌象诊断名称和分类与代码。本标准适用于中医医疗、科研、教学、中医电子病历及国内外学术交流等领域。

《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信息基本数据集》的本部分规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考核管理过程中基本信

《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信息基本数据集》的本部分规定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监控

《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信息基本数据集》的本部分规定了预算精细化管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基

本标准规定了中医药卫生经济信息标准体系的层次结构、分类类目、标准代码编制方法和标准明细表。本标准用于指导中医药卫生经济信息标准的制修订与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中医药卫生经济学领域信息化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应用于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主管部门的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及其各功能单元的定义、适用范围以及功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