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SHJNXH 0015-2024
中文名称:绿色低碳压缩空气站评价导则
英文名称:Evaluation Guidelines for Green and Low Carbon Compressed Air Station
发布日期:2024-12-04
实施日期:2024-12-04
团体名称:上海市节能协会
起草人
孙斌、秦宏波、洪刚、王新勇、余悦、高宝华、王桂荣、赵江、侯震寰、成强、曾庆斌、吕诏凌、申婷婷、吴振光、林君毅、於子刚、陆书查
起草单位
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产业绿色发展促进中心)、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阿特拉斯?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复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斯可络压缩机有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萨震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爱景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优耐特斯压缩机有限公司、神钢压缩机(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压缩机厂有限公司、上海欧仕格压缩机有限公司、德蒙(上海)压缩机械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低碳压缩空气站(以下简称:压缩空气站)的基本规定、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三相交流电源,电压不超过10 kV,由电动机驱动、单机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18.5 kW、排气压力在0.3 MPa~1.6 MPa范围的空气压缩机组,供气量大于或等于4 m³/min和空气压缩机组总运行功率大于或等于37 kW的压缩空气站。排气压力低于0.3 MPa空气压缩机组的压缩空气站,可参考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空分站和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