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7/T 107-2024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

标准号 DB4407/T 107-2024 标准名称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 2024-01-18 实施日期 2024-02-18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江门市司法局 归口单位 江门市司法局
批准发布部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60
起草人 晓彤、区江、严国花、聂慧仪、邓锦冰、陈映儒
起草单位 江门市司法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工作原则、选任与选聘、职责和法律责任、服务要求、法律意见运用要求、考核评价、免任与解聘、报告和备案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政府法律顾问的选任选聘、工作开展、管理监督。

人民团体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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