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 819-2024 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DB64/ 819-2024 标准名称 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 2024-02-04 实施日期 2024-05-04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64/ 819-2012
提出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批准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中国标准分类 Z60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
起草人 孟江红、张玉龙、丁婧、李林耀、张炳宏、田林锋、周瑞娟、海军、王喜琴、金辉、李源、陈海燕、施保爽、刘心浩、范雯婷
起草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煤质活性炭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煤质活性炭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煤质活性炭的再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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