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 4293-2020 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

标准号 DB65 4293-2020 标准名称 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
发布日期 2020-04-22 实施日期 2021-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批准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79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30
起草人 董亚明、薛罡、杨跃辉、刘振鸿、陈红、白雁斌、钱雅洁、谢辉、张艾、蔡炜李响、王长胜、陈炜、张晨、杨波。
起草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东华大学、上海清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印染废水排放的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新疆印染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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