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233-2023 绿色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评价标准

标准号 DB11/T 2233-2023 标准名称 绿色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评价标准
发布日期 2023-12-26 实施日期 2024-04-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归口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P51
国际标准分类 93.100
起草人 刘京、廖元靖、王奕然、张彦、高国飞、胡映东、孟冲、张丽、岳晓东、宋烨皓、李晓锋、张晓阳、宿同飞
起草单位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着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促进轨道交通与城市协调融合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北京市绿色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及既有线改造的地铁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磁浮系统的绿色车站评价。

绿色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北京市的气候、环境、经济、资源和文化等特点,对车站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交通便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绿色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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