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288-2023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DB12/T 1288-2023 标准名称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 2023-12-22 实施日期 2024-09-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 Z60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30
起草人 苑辉、韩少强、刘佳泓、田野、魏代艳、翟浩杰、刘茂辉、郜计欣、张莹、陈魁、孙猛、邓小文、孙凯峰、孔庆霞、贾磊、张觊轩、宋爽、郭丽峰、崔金鹏、冯程
起草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天津农学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监测要求、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海水养殖单位(户)养殖尾水、海水养殖尾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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