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1311/T 033-2023
中文名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3-09-28
实施日期:2023-09-28
提出单位:衡水市司法局
归口单位:衡水市司法局
批准发布部门: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李威、杜媛媛、李贤、陈香酥
起草单位
衡水市司法局、衡水学院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总体要求、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审核内容、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对衡水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