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793-2021 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规范
标准号 | NB/T 10793-2021 | 标准名称 | 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实施日期 | 2022-05-16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 归口单位 |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
批准发布部门 | 国家能源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140 | ||
起草人 | 张昊晟、赵林直、阳春树、朱茹莎、苟东明、周振忠、刘功梅、舒崚峰、易忠有、郑冬飞、李仕宏、王雨会、周杰、郭喜兵、高成昊、黄昱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设备配置,设备试验及验收,主要设备的包装、运输及贮存,保证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水电站设计压力小于10.0MPa的压缩空气系统。 压缩空气系统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机组台数、电气主接线方式、厂房及枢纽布置等进行设计。 水电站压缩空气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