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11/ 1201-2023
代替以下标准:DB11/ 1201-2015
中文名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printing industry
发布日期:2023-04-24
实施日期:2024-01-01
提出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王敏燕、聂磊、韩兵、吕举男、高美平、杨涛、杨候剑、邵霞、李雪峰、何万清、王志平、肖晓峰
起草单位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印刷工业含OCs原辅材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台账、监测和实施与监督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印刷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