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T 0176.4-2022 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4部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
标准号 | JR/T 0176.4-2022 | 标准名称 | 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4部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 |
发布日期 | 2022-04-12 | 实施日期 | 2022-04-12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人民银行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060 | ||
起草人 | 姚前、蒋东兴、罗凯、程立、周云晖、陆骋、金星、周思宇、谢晨、路一、黄璐、汪萌、李向东、张春艳、汤玥玥、肖彬、梅亚雷、朱旭、刘佳、王瑞娜、石宏飞、李强、陈东斌、吴艳华、汪松良、陈士琛、许亚东、姜海、张智、李甘、葛峰、李维肖、李军权、黎峰、盛庆、陈逸辛、曹碧辉、陈兆荣、王俊凯、邹丽娜、杨志华 | ||
起草单位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基金公司逻辑模型的数据域划分、数据域间关联关系、实体关系图、数据表和数据项、行业英文词根库及模型的英文翻译、基金业务分类标签、数据敏感性标签、数据应用标签、主流系统软件商代码映射关系及产出物说明等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基金公司开展数据中心、数据仓库、大数据平台等数据归集建设中的逻辑模型梳理,支持应用系统建设,以及企业数据标准、主数据管理等数据治理相关工作。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