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 C30-2002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TG C30-2002 | 标准名称 |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05-05-15 | 实施日期 | 2002-12-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刘新生、伍佳玉、钟晓山、徐厚福、高冬光、宋志朝 | ||
起草单位 | 河北省交通规则设计院、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长安大学、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江西省交通设计院 | ||
适用范围 | 为适应公路建设需要,统一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工作内容、方法和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的水文勘测设计。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包括路基和桥涵的水文调查和勘测,水文、水力分析和计算,以及桥涵布设、调治工程设置等。 水文调查和勘测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所在区域条件,采用相应的方法,收集和调查的资料应作可靠性评价勘测精度应符合规定。 水文、水力分析和计算成果,应作合理性论证。对水文条件复杂或通航等级较高的特殊大桥,应进行水文测验及水力模型试验。 桥涵布设除必须满足排水、输沙及通航要求外,应与路线排水系统、水利规划相配合,并适应农田排灌。 调治工程的设置,应不影响河道的原有功能及两岸河堤(岸)、村镇和农田的安全。 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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