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 3820-2018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JTG 3820-2018 标准名称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18-12-17 实施日期 2019-05-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方申、王彩仙、李宁、帖卉霞、杨志朴、李征、吴伟彬、管培、林英杰、杨智勇、张青青、胡蔓宁、张道德、周敬东、王宇鹏、李燕、史福元、周艳青、闵美仿、张炬、孙志、赵颖、陈同生、王君、王楹、王博、王宏旭、韩玫、王新志
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辽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心、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国道网(北京)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编制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制投资估算时,应根据项目的设计文件,全面了解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正确引用指标、取费标准、人工单价、材料与设备价格,按本办法进行编制。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造价文件分多段编制时,应统一编制原则,将分段投资估算汇总成项目总投资估算。需单独反映造价的联络线、支线以及规模较大的辅道、连接线工程,应单独编制投资估算,并汇总至项目总投资估算。

本办法及配套指标未包含的专业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执行相应行业定额及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编制投资估算时,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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