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24-2008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CJJ 124-2008 标准名称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08-06-13 实施日期 2008-10-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None
起草人 张辰、朱广汉、吴晓瑜、张轶群、陈贻龙、邓竞成、徐震、孙家珍、樊晟、汪传新
起草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适用范围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达到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县城以外且规划设施服务人口在50000人以下的镇(乡)(以下简称镇)和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排水工程。

镇村排水工程建设应以批准的镇村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应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排放与利用的关系;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因地制宜地选择安全可靠、运行稳定的排水技术。

位于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以及其他特殊地区的镇村排水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镇村排水工程建设,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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