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N/T 1589.7-2021
代替以下标准:SN/T 1589.7-2013
中文名称:进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 for import - Part 7: Air cleaners
发布日期:2021-06-18
实施日期:2022-01-01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批准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起草人
马南、鹿文军、黄理龙、林喆、周国亮、张超、屠黎娜、田丰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海关、深圳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性、性能和环保要求、检验及结果判定。
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单相空气净化器额定电压不大于 250 V,其他空气净化器额定电压不大于 480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