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311/T 186-2021
中文名称: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
发布日期:2021-09-08
实施日期:2021-10-07
提出单位:丽水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归口单位:丽水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批准发布部门: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金伟庆、徐嵘、吴燕、李振、蓝水林、叶金元、程应健、李香梅、袁蓉
起草单位
遂昌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莲都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景宁县委统战部、景宁县民宗局、龙泉市委统战部(民宗局)、云和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松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遂昌原创标准化事务所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基本要求、民族产业、民族团结、民族文化)、考核评价等。
本文件适用于民族行政村为单位的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与评价,其他民族聚居村落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