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5/ 529-2004
中文名称:晋江、洛阳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准
发布日期:2004-04-30
实施日期:2004-05-10
归口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局
批准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郭爱文、骆天河、黄诗煌
起草单位
泉州市环境保护局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晋江、洛阳江流域与从晋江、洛阳江引水的泉州市各县(市、区)河段的九种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值、晋江、洛阳江流域各河段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交界断面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管理(包括现有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建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