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12/T 051.7-2003
代替以下标准:DB12/T 051.13-1995
中文名称:炼焦炉节能监测方法
发布日期:2003-12-03
实施日期:2004-01-01
提出单位:天津市经济委员会资源环保处
归口单位:天津市经济委员会资源环保处
批准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韩瑞国、沈志伟、刘振林、宋丽敏、姚家英、梅国栋、王景良
起草单位
天津市计量技术研究所、天津市能源技术研究所、天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炉的节能监测项目、监测方法和考核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焦化厂和煤制气厂各类运行炼焦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