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N/T 5246-2020
中文名称:人体暴露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场的安全评价方法
英文名称:Evaluation methods for electromagnetic fields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with regard to human exposure
发布日期:2020-08-27
实施日期:2021-03-01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批准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起草人
谢晋雄、李敏、周毅、慕容灏鼎、周海波、高凤翔、陆地、张天亮、姜克、黄滢涵
起草单位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深圳市鼎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深圳市瑞松电器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频率不超过300GHz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电磁场测rA及安全评价方法。装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它们的组合的器具、包含电气线路或电子电路的器具,以及可由电网电源、电池或其他电能源供电的器具适用于本标准。
装有上述器件的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电玩具。
预期不作为家用电器使用,但是可能接近公众,或可能被非专业人士使用的器具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
——专门为重工业用途设计的器具;
——用于建筑物的部分固定电气安装的器具(例如熔断器、断路器、电缆和开关);
——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音视频设备、电子乐器;
——医疗电子设备;
一一个人计算机和类似设备;
——无线电发射机;
一一专门为交通工具设计的器具。
对于需要同时符合本标准和/或其他标准的不同条款的多功能器具,其电磁场应在每个条款/标准对应功能的工作状态下进行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器具的非正常工作状态。
为评价人体暴露于电磁场情况,本标准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传感器;
——测量方法;
——受试设备的工作状态;
——测量距离和位置。
本标准给出了10Hz~400kHz频率范围的测量方法。除非GB4706系列标准另有规定,频率高于400kHz,以及频率低于10Hz的器具被认为符合本标准而无须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