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CB/T 4391-2013
代替以下标准:CB 1178-1987
中文名称:修船完工提交文件资料要求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4-07-01
归口单位: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修船分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人
康文秀、周月丽 等
起草单位
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海船修船完工后,船厂应提交的文件和技术资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制海船修理。凡经修船企业修理、改装、设备拆检、测量、更换设备或配件的项目,均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