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MH/T 3010.10-2006
代替以下标准:MH 3145.12-1996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第10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4-01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起草人
宋新、徐超群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标准范围
MH/T 3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所用的语言。本部分适用于维修人员与机组之间的通话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