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MH/T 4016.4-2008
代替以下标准:MH/T 4016.4-2004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气象 第4部分:设备配备
发布日期:2008-01-29
实施日期:2008-04-01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起草人
周建华、楚建杰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等
标准范围
MH/T 4016 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机场应配备的气象设备种类与数量的最低限额。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统称民用机场)的气象设备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