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HG 2211-2003
代替以下标准:HG 2211-1991
中文名称:乙酰甲胺磷原药
发布日期:2004-01-09
实施日期:2004-05-01
归口单位: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人
高晓晖、昝艳坤
起草单位
沈阳化工研究院、浙江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乙酰甲胺磷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由乙酰甲胺磷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乙酰甲胺磷原药。
标准编号:HG 2211-2003
代替以下标准:HG 2211-1991
中文名称:乙酰甲胺磷原药
发布日期:2004-01-09
实施日期:2004-05-01
归口单位: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高晓晖、昝艳坤
沈阳化工研究院、浙江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规定了乙酰甲胺磷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由乙酰甲胺磷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乙酰甲胺磷原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