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9706.4-2009
代替以下标准:GB 9706.4-1999
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英文名称: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0f high frequency surgical equipment
发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10-03-01
归口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许跃民、陆锷、沈积仁
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上海沪通电子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增补: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高频手术设备和2.1.110中定义的医用高频附件的安全要求,这种设备和附件 以下称为高频手术设备。
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50W的高频手术设备(如微型电凝器,或者用于牙科或眼科的设备)被排除 于本专用标准的某些要求之外,这些排除会在相关要求中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