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7000.204-2008
代替以下标准:GB 7000.11-1999
中文名称: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
英文名称:Luminaires - Part 2-4: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ires
发布日期:2008-12-31
实施日期:2010-02-01
归口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人
施晓红、陈超中、於立成
起草单位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等、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标准范围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除手提灯以外,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光源作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应与GB 7000.1的有关章条一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