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7000.2-1996
中文名称: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of luminaires for emergency lighting
发布日期:1996-06-17
实施日期:1997-07-01
起草单位
上海东风照明器材厂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白炽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应急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其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阅读本标准时,同时参阅GB 7000.1的有关章。 本标准不包括防爆应急照明灯具[见GB 3836.1-1983(neq IEC 79)],也不包括非应急电压降低时对装有高压气体放电灯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