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15/T 509.4-2022
代替以下标准:DB15/ 509.4-2012
中文名称: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4部分:医疗机构
英文名称:Fire safety management fire for public place-Part4:Medical institution
发布日期:2022-03-25
实施日期:2022-04-25
提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归口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冯宇波、詹莹莹、田宇、刘珠峰、白宏博、陶玉雯、樊小乐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自治区境内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