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1/ 768-2025
代替以下标准:DB31/ 768-2013
中文名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发布日期:2025-11-20
实施日期:2026-03-01
提出单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羌宁、裴冰、何校初、乐俊超、刘红、冯沧、潘妙婷、叶宸、江浩、李善淇、刘涛、方奕、杨超、杨喆麟、沈旸
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控制的工艺要求、排放控制要求、运行管理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达标判定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其他非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参照本文件执行。
掺烧生活垃圾或其他非危险废物的各类锅炉或工业炉窑,当掺烧生活垃圾或其他非危险废物的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的30%时,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参照本文件执行。
标准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