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11/ 503-2026
代替以下标准:DB11/ 503-2007
中文名称: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hazardous waste incineration
发布日期:2026-01-22
实施日期:2026-04-01
提出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刘明、高晓颖、肖晓峰、鹿海峰、宁可、郑晓伟、赵欣月、邱银权、魏军武、孙宇、何红、李雅媛、蔡海渊、邵岩、岳冰
起草单位
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技术、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不包含专用多氯联苯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以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环境管理。
标准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