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21/T 4387-2026
中文名称:健康建筑评价标准
英文名称:Assessment standard for healthy building
发布日期:2026-01-07
实施日期:2026-02-07
提出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归口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发布部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徐向飞、陈兵、乔博、王庆辉、金华、程林、李刚、朱宝旭、王晓岑、郑宝华、李彦龙、高睿阳、黄凯良、潘志颖、于水、夏秋菊、纪伟、王峰、杨光、张悦、王博、韩瑜、冯光、李洋、郭志慧、刁启轩、富娜、李诺、蓝昕、王琪淳
起草单位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市县财政专员办服务中心、塔城地区住建局抗震应急中心、营口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标准范围
为贯彻健康建筑建设理念,促进健康建筑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和健康辽宁建设,推动辽宁省“好房子”建设评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及周边环境健康性能的评价。
健康建筑评价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和历史文化等特点,遵循多学科融合原则,对建筑及外部环境的空气、水、舒适、健身、人文和服务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健康建筑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