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2668.3-2025
代替以下标准:GB/T 12668.3-2012
中文名称: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3部分:电气传动系统和机床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及其特定的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Adjustable speed electrical power drive systems—Part 3: EMC requirements and specific test methods for PDS and machine tools
发布日期:2025-10-05
实施日期:2026-05-01
提出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人
郭培健、张杰、蔚红旗、董添华、荣凡清、陈奉国、王维、王巍巍、王春武、柴青、马保慧、尹彭飞、罗自永、刘跃东、王有云、张海杰、崔海现、姜明、高海侠、王婷、撒鹏飞、姚坚、徐诚、武港、阎鑫昌、方茂成、连孝藩、邱见青、王文龙、牛颖、张军军、周党生、罗巨龙、邸净宇、孙彦虎、高成海、段龙、罗深、胡媛媛、钟志兵、李冰、干永革、何常胜、闫凤光、吴赟、王欣
起草单位
天津电气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兴储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传电控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国家电控配电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库马克科技有限公司、德力西(杭州)变频器有限公司、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富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冶赛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师范学院、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浙江海利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普传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调速电气传动系统和机床(MT)的电磁兼容性(EMC)要求。电气传动系统(PDS)是包括电子变流器的交流或直流电机传动。这些电磁兼容性要求是针对输入和/或输出电压(线电压)的方均根值为35 kV及以下的交流和直流电气传动系统以及机床而规定的。本文件适用于所有功率等级的设备。
作为一项产品电磁兼容性标准,本文件能用于评估电气传动系统和机床。也能用于评估成套传动模块或基本传动模块。
牵引类产品和电动车辆以及CISPR 11:2024中定义的“第2组设备”不包括在本文件内。
本文件没有对电气传动系统中转换电能与机械能的电机提出要求。IEC 60034系列已经涵盖了对旋转电机的要求。在本文件中,术语“电机”用来描述电动机,包括旋转式电机或直线式电机,也包括不同功率传输方向的电机。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或不具备无线电功能的基本传动模块、成套传动模块、电气传动系统和机床。但是,本文件没有规定任何无线电传输和接收的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0 Hz~400 GHz频率范围内的发射和抗扰度的最低要求。在未指定要求的频率范围内不需要进行试验。
本文件所涉及的基本传动模块、成套传动模块、电气传动系统和机床,是指安装在居住、商业和工业场所的基本传动模块、成套传动模块、电气传动系统和机床。根据环境分类给出了要求。
基本传动模块、成套传动模块、电气传动系统往往包含在一个较大的系统之中。本文件没有涉及有关系统方面的内容,但在资料性附录中进行了说明。
标准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