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50/ 457-2025
代替以下标准:DB50/ 457-2012
中文名称: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25-08-15
实施日期:2025-12-01
提出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封丽、姚源、李子未、吴进、陈婷婷、樊卫国、丁佳佳、赵天涛、宋丹、彭枫、张晟、唐嘉、余义昌、廖伟伶、肖入峰、蔡锋、王星敏、陈爱玲、黄颜欢、蔡宇
起草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重庆市辖区内化工园区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中工业企业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长江千支流岸线1 km范围内化学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未作规定的其他排放控制要求,执行现行国家或重庆市相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