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T/GDMDMA 0051-2025
中文名称:超声美容设备
英文名称:Ultrasonic aesthetic equipment
发布日期:2025-09-12
实施日期:2025-09-12
团体名称: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
起草人
彭玉家、张钰、王金震、廖勇帆、王念欧、张良、李亚楠、张文忠、范维、李婷、袁华伟、梁桓、古蒙蒙、雷晓兵、廖小娜、丁毅、刘舜莉、闫言、刘振锋、胡云峰、王梦杰、王蕊
起草单位
深圳半岛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芙美(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宗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新型生物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广东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超声美容设备的术语与定义、分类与组成、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超声美容设备。
本文不适用于:用于理疗的超声设备;用于外科手术的超声设备;用于热疗的超声设备;用于缓解疼痛的超声设备;用于药物导入的超声设备;用于洁牙的超声设备;高强度聚焦超声(HIFU)治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