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N/T 5353-2025
代替以下标准:SN/T 5353-2021
中文名称: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imported recycling iron‑steel materials
发布日期:2025-07-25
实施日期:2025-08-01
提出单位:海关总署
技术归口:海关总署
批准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起草人
马辉、朱锦波、孙鑫、战爽、杜芊、赵亮、刘志超、姚毅荣、萧达辉、吴宗涛、陈仿鑫、张坤明、仇俊、李星儒、冯真真、俞雄飞、闫雄伟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的总体要求、现场检验、取样和结果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炼铁、炼钢、铸造及铁合金冶炼时作为铁素炉料原料使用的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