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N/T 2776-2025
代替以下标准:SN/T 2776-2011;SN/T 4279-2015
中文名称:口岸病媒生物实验室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5-07-25
实施日期:2026-02-01
提出单位:海关总署
技术归口:海关总署
批准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起草人
张晓晨、林文华、周广彪、贺骥、陈健、赵丹云、耿合员、聂国嫒、张彦彬、刘立勋、段建发、牛磊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口岸病媒生物实验室的组织管理,人员管理,仪器设备管理,设施环境管理,信息与数字化管理,安全管理,样本样品与标本管理,废弃物管理,监督评价与风险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口岸病媒生物实验室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