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SN/T 5365-2022
中文名称: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flucarbazone-sodium and flucetosulfuron residues in foodstuffs of plant origin for export—LC-MS/MS method
发布日期:2022-03-14
实施日期:2022-10-01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批准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起草人
李芳、粟有志、冯新忠、徐颖洁、王兴磊、周磊、刘俊、肖亚兵、雷红琴、李艳美、罗琼、袁小雯、尚爽、周均、陆平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伊宁海关技术中心、伊犁师范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菠菜、芹菜、土豆、西红柿、苹果、桃子、葡萄、糙米、小麦、核桃、大米等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