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46011.2-2025
中文名称:道路车辆 温室气体管理通用要求 第2部分:产品碳足迹标识
英文名称:Road vehicle—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greenhouse gas management—Part 2: Carbon footprint labels of road vehicle products
发布日期:2025-08-01
实施日期:2026-02-01
提出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人
张铜柱、柳邵辉、赵明楠、王晓霞、田智宏、潘学兴、丛龙泽、余海军、刘晶、杨睿诚、王莉瑶、金玉明、邓佳辉、白明蕊、姜宏霞、高源、张驰昆、鲁宇梁、王永国、来鑫雪、郑天雷、周大永、王志白、杨鑫、陈敏、崔晨、李晶、武佳丽、储江伟、刘志鹏、付丽、关允飞、沈健、王若鑫、孙莹莹、王卿、马丽娅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鑫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中汽研华诚认证(天津)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中汽碳(北京)数字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工业大学、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标识的内容、数据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道路车辆产品碳足迹标识的自我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