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NB/T 11404-2023
中文名称:火力发电工程执行概算编制导则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executive budgetary estimate of fossil fuel power project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6-28
提出单位: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技术归口: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起草人
冉巍、郭智杰、陈福飚、李哲非、王成立、欧阳海瑛、张会娟、金倡宇、安超、刘萍、马力、易晓亮、张又中、王振、李小兰、孙丽丽、于佩、郭大朋
起草单位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
标准范围
为规范火力发电工程执行概算编制工作,明确执行概算的编制原则、内容深度和表现形式,提高执行概算标准化水平和质量,加强投资风险预控力度,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燃煤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工程。
火力发电工程执行概算应全面、准确、客观,价格水平应真实反映工程、市场和合同的实际情况。
火力发电工程执行概算宜于主机及主要辅机、主体建安合同签订后开始编制,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及审定完成。
执行概算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项目单位或受其委托满足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火力发电工程执行概算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