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05-202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炼制

标准号 HJ 405-2021 标准名称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炼制
发布日期 2021-11-25 实施日期 2021-11-25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HJ/T 405-2007
提出单位 生态环境部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13
起草人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与检查、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石油炼制工业建设项目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 HJ/T 255 执行,码头等生态影响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 HJ/T 394 执行。

本标准未规定的其他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附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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