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15/T 4119-2025
中文名称: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
英文名称: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carbon neutrality in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发布日期:2025-07-30
实施日期:2025-08-30
提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批准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杨帆、龙建玲、李国庆、唐子荣、夏磊、邓颖慧、刘子钰、王建、律严励、王永佳、王嫣然、张书赫、齐利枝、叶紫淇、张乃夫、陈镕圣
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广州绿石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内蒙古自治区节能降碳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市生态安全屏障研究中心、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的碳中和实施流程,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碳中和实施计划的制定与发布、碳中和实现、碳中和确认、碳中和实施情况公开。
本文件适用于登记注册或实际运营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驻区单位)开展碳中和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