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8-2021 用水定额 第8部分:集成电路

标准号 DB11/T 1764.8-2021 标准名称 用水定额 第8部分:集成电路
发布日期 2021-12-28 实施日期 2022-04-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水务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水务局
批准发布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P41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25
起草人 贾爱娟、李鹤、李亚健、马传辉、冯铁成、崔妍、蔺增金、葛明、赵延明、徐伯珺、魏会敏、齐红、王雨欣、王雪琪、翟光耀、王晶、白雪、白岩、胡梦婷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瑞萨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威讯联合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水资源与节约用水事务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集成电路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用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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