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02-2021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

标准号 DB11/T 1902-2021 标准名称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 2021-12-28 实施日期 2022-04-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批准发布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60
起草人 刘强、于思洋、胡伟、张胜勇、郭斌、赵磊、马浩淞、文宇、郑巧英、张小霞、宋庆婷、王瑛、安磊、王寅、刘磊
起草单位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通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要求、功能划分及配置要求、进驻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管理要求以及监督评价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市、区、乡镇(街道)各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与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和村(社区)政务服务站点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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